沛县周勃路北、红光北路及西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周勃路北侧,占地面积约113051.27 m²(约169.58亩),中心坐标东经116.92684°、北纬34.79911°。2026年6月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民房拆迁闲置空地、鱼塘、蟹塘、农田及看护用房(集装箱板房)等。
根据《沛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及《沛县周勃路北、红光北路及西侧地块边界情况说明》,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商业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受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委托,于2026年6月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获知:地块历史为村庄、农田及鱼塘;2017年北部开挖蟹塘养殖螃蟹,2019年西北角新增蟹塘,2021年原有民房拆除;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历史。
根据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主要为前尧安置小区、沛县妇幼保健院、湖西职业教育园、农田、郝寨大沟、刘寨大沟、家庭农场及养牛棚等,无重点工业污染源。其中,养牛棚位于地块外北侧约400 m处,规模较小。养牛棚与调查地块之间隔有郝寨大沟,该沟渠作为区域地表水系,对该处浅层地下水的径流方向及补给关系构成天然阻隔,有效切断了养牛棚可能产生的面源污染物随地下水向调查地块迁移的潜在径流路径;此外,养牛棚距离本地块较远,且其养殖规模有限,养殖产生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沉降累积影响可忽略。综合考虑距离、规模、水文地质条件及大气扩散条件,该养牛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忽略。
为充分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按照80×80m网格布设进行快速筛查,调查地块内设置20个快筛采样点,地块外设置1个快筛对照点。
二、快筛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快筛样品结果不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同时不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不超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同时不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可以确认沛县周勃路北、红光北路及西侧地块内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且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
委托调查单位: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683206011